食堂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 所学校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提起诉讼。
(2)在审理期间,除提交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食堂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所需鸡、鸭等肉食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2月 31 日。
第二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册亨县弼佑乡食堂,货物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每月月末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结账时由乙方提供正式票据(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堂采购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能按时正常给学生提供就餐,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给甲方提供所需食品、物品,并订立本协议:
一、物品种类:
1、蔬菜类;
2、肉制品类;
3、油类、调味品类;
4、馍馍;
二、交货地点:邵固中学食堂。三、乙方职责:
(一)供应物品报价:
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
1、蔬菜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
2、肉制品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3、调味品类:所报价格应与当地市场价格持平或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二)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蔬菜必须新鲜,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类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且所提供的肉制品不能是病残的或母猪肉等,更不能是超过保质期及变质的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三)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2、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
3、乙方必须提供本次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签字收据、能证明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相关证件等)
(四)如遇停电、停水特殊情形或其它事故,乙方确实无法供应货物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学校食堂。
(五)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五、资金支付方式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六、安全责任
1、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到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师生就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提供的蔬菜等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拒绝收货不算违约。
八、协议期限: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九、未尽事项,依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