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裁决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虽然都是由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但它们的依据、范围和性质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仲裁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依照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依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法律规定,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后者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提出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处理与劳动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因此,劳动仲裁裁决的范围相对更广,同时具有约束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则更加灵活,具有一定的自愿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