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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异地怎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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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民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起诉。

2、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形式选择国内的其他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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