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vr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注销后还能对外开吗

公司注销后还能对外开吗

来源:汽车vr网

公司注销后不能对外开了。

因为纳税主体已经注销掉了,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将开票系统及剩余如数交回税务部门,所以不存在注销后开具的问题,所以开出来的是无效的。

报销的流程如下:

1、开具,取得合法凭证;

2、粘贴原始凭证;

3、依照原始凭证发生的交易时间分类详细填写报销单,并编号;

4、报销单必须经过上级领导人员批准;

5、经批准后,财务人员还需要对单据、报销标准进行复核;

6、付款出纳根据审批签字的报销审批单进行付款。

综上所述,不能,因为纳税主体已经注销掉了,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将开票系统及剩余如数交回税务部门,所以不存在注销后开具的问题,所以开出来的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