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
(一)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四)停工期间的工资。
(五)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用人单位扣工资应遵循哪些原则?
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遵循三个原则:
1、实际损失赔偿原则;
2、充分举证原则;
3、分阶段扣减原则。
其中涉及到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和充分举证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存在过错致使企业本身受到损失或者可能遭受损失为由扣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是需要举证证明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用人单位遭受了什么损失(损失项目),多大损失(损失数额),用人单位应当对上述两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用人单位的克扣工资行为即违反法律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