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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能否折算成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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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不能折算成工资发放。如果单位以此方式来逃避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单位在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对单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实习期不买社保合法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二、中断缴纳社保有什么后果

中断缴纳社保的后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无正当理由中断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会亏损工龄的工资;其他。

三、单位停缴养老险如何维权

单位停缴养老险可以向社保征缴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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