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单位能否扣发其工资吗
不能,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3、出任人民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5、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