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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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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效力:客观上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主观上当事人无过错,时间上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结果上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情势变更的目的在于消除不公平后果,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法律分析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合同成立的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

3、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是由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

4、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效力的规定是:客观上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主观上当事人心态不存在过错,时间上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结果上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情势变更的适用在于消除合同因变更出现的不公平后果,维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衡平利益,从而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权益平衡与合同修订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权益平衡与合同修订的法律规定》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合同当事益发生变化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权益平衡和合同修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合同履行中不可预见的情况的关注和保护。根据该原则,当合同当事人面临无法履行合同或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可以依法进行合同修订,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修订的法律规定包括变更协商的程序、内容、损害赔偿等方面,以确保合同变更的公平合理性。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法、公正、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情势变更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履行中不可预见情况的关注和保护。当合同当事人面临无法履行合同或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可以依法进行合同修订,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法、公正、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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