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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什么单独适用个人所得税率表不并入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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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所得,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税率表,计算纳税如下:

1、股权激励;

2、企业年金;

3、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4、提前退休补贴;

5、内部退养补贴。

详细解释: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综上所述:建议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认真核对自己的所得类型和金额,选择合适的税率表进行计算,以避免漏报或误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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